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罰抄考題

晚上11:30,雯雯還沒有辦法上床睡覺,因為她昨天數學考了75分,老師罰她抄寫考卷的題目及答案三遍。錯八題,每題抄三遍共24題。明天要交的數學家教班的作業都還沒有動,我勸她先去睡,明天早上早一點起床再繼續寫。 我其實不贊成老師罰學生抄寫考卷題目,一方面這種處罰,並不會增加學生的理解能力,從教育的角度來看,這是沒有意義的作法,另一方面反覆的抄寫反而剝奪了成績不好的學生讀書的時間。 這讓我回想起小時候,老師對於考不好的同學,差一分打一下,有時甚至99分的同學也要打的不合理法。後來因為觀念的進化,改為作伏地挺身、交互蹲跳,甚至跑操場...,然後進化到用罰寫取代體罰。無論何種方式,對於成績不好的同學都是一種處罰。我想要問的是,採用處罰的目的何在?難道成績不好的學生就是"壞"學生?寫錯答案就是不用功?考不到標準的同學都該被處罰?這背後是否也意謂者每個人都應該假設資質相同?每位同學都應該是才子? 讓我們回到教育的初衷,如果教育的目的是協助學生的學習,幫助學生成長,那麼考試的目的是什麼?是想把每位同學都造就成100分之材嗎?有可能嗎?當然不可能。我們都知道,考試最主要的目的是要了解學生的學習的狀況,然後對症下藥。 對於寫錯答案的同學是要加強輔導還是該施以處罰?處罰之目的是什麼?希望造成學生的恐懼?希望他們引以為戒?希望他們記住題型以後千萬不要寫錯答案?還是希望加深他們的挫折感?這或許都是我們應該深思的問題。